紫翠文学院、毓秀科学院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徐州一中紫翠文学院、毓秀科学院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根据徐州一中关于建设学术性校园的发展构想,并结合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改革” 项目与“责任教育”课题的推进,加强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发挥名师效应,拟成立徐州一中紫翠文学院、毓秀科学院,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制度
1、紫翠文学院、毓秀科学院是在徐州一中校长室指导下,德育处统筹协调的学生社团(文、理科)高端组织。
2、徐州一中在校学生参照“两院”制度,且成绩处班级前30名者,方可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课题报告等材料,经专家组评议,公示后方可成为正式院士(可兼报),颁发院士聘书。
3、院士聘任时间为每年校庆月进行,每次每院聘任人数不超过20人,并推选院长1人,聘期一年。学校聘请学科主任、名特优教师等为“两院”导师(成员也可自主选择),一对一帮扶指导学生相关活动,学生社团联合会全程配合。
二、考核制度
1、“两院”成员在相应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时间原则为一年。课题必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记录、有阶段小结、有结果分析、有实验报告和实验鉴定。
2、“双月一主题”沙龙制度。由院长结合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两月举行一次校园沙龙,总结前阶段工作,并制订下阶段研究实施计划。
3、“两院”成员每学年必须申报一次学生百家讲坛或达人空间,主题自定。每学年学校将结集出版“两院”成果汇编《紫翠》、《毓秀》。
4、校园网开辟“徐州一中两院学术博客”,成员注册后,每学期上传原创作品不少于10篇,择优发表于社团杂志《光年》、《我们》。校报每月开辟“院士风采”,专栏推介“两院”动态。
三、奖惩制度
1、次年校庆月召开“两院”成果发布会,成立专家组对成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相关成果评选出该年度“两院”优秀院士、优秀成果等奖项,由校长室颁发证书或奖杯。
2、优秀成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导师同等待遇,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
2、获年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发表国家级论文、举办个人音乐会、艺术展等)的同学高三毕业时将被授予“徐州一中优秀毕业生”称号。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制度规定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