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空间——于玥同学美文作品选
老家是有用的
【一】
两年前的清明节,我向学校请好了假,随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伯伯伯娘、姑姑姑父以及堂弟表妹,一起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一天一夜的车程中,熟悉的北方景物一点点地被抹掉,而那浓郁的南方风情却在清明雨中一点点清晰起来。
湖南祁阳,那个户籍栏上的地址,那个爷爷奶奶走出的地方,成了我到过的最遥远的目的地。
在这里,我踏进了香气氤氲、弥漫成花海的油菜地;爬上了由湿软且清新的红土覆盖着的小山丘;见到了漫山遍野的油茶树,吃到了至今不知如何生成的“茶饵”;看到了古拙大气的毛竹,细腻温婉的凤尾竹,还有那泪迹斑斑的潇湘竹。
在这里,我扛着锄头挖了竹笋,拎着锯子锯了竹杯;在雨后泥泞的山路上摔了跤;在杂草丛生的小路上遇见了“遗臭万年”的大坨牛粪。我走过了爷爷放牛、讨饭时曾走过的路,看到了爸爸幼年时“裸游”过的池塘,认识了一个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头、长相漂亮讨喜、整天笑哈哈的湘妹子,人们叫她“娃哈哈”……
站在堂叔新建好的向城里人看齐的楼房的阳台上,俯望四周,突然想到,我来这里,到底为了什么?
早在出发前,爸爸就兴奋不已,腰痛一直没好全的奶奶也是带病前行,在上海当白领的姑姑姑父更是千方百计地请好了假,而我和弟弟也被要求将学习和考试暂时放到一边。
一切,只为回一趟老家。
而老家,对我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要它何用?
【二】
爸爸说,回这里是为了接一接老家的“地气”。谁知道他口中的“地气”是什么意思。老家,那个我出生了十二年都没有接触过一寸土地的地方与我究竟能有什么联系?
那里的一草一木我不曾倾注感情,那里的每一朵小花我不曾关心和热爱,那里的蓝天不曾听过我的哭喊,那里的白云何曾见证我的泪光?
也许,那里不是“我”的故乡,不是“我”的老家。
那么,那个我每天上学放学,欢歌痛哭,曾用脚步丈量过的那个二线都市岂不就是我的老家了?可那片土地,当我远行的时候何曾眷恋过,每当踏上或长或短的旅途时,哪次不是满心欢喜地将它抛在身后?!
难怪妈妈说,我们是没有故乡,没有老家的一代。
所以,才不介意在一个个繁华的大都市中辗转漂泊,或在一处处风景名胜区流连忘返;所以,才读不懂那些诗词中诗人们美好的感情,不懂“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的无奈,不懂“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中的感伤,不懂“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懦弱……
不错,我们是没有老家,没有故乡的一代。对我们来说,老家无用,要它干啥?
【三】
归家的火车上,遇见了“老陈”。
“老陈”四五十岁的样子,在恢复高考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他十分健谈,谈起古文,谈起养生,似乎无所不知。他还提醒我们,不要将从老家带走的茶油长期放在劣质的塑料桶里,会有毒的。
“老陈”生长都在湖南,他说他这次是到山东去寻根。
他说很多年前他祖父带着家小从山东逃难到了湖南。现在父亲老了,一直想知道老家可还有什么亲属。他受父之命千方打听,打听到老家还有他父亲堂兄弟的儿子在,他这次便是先替他父亲回去看看。
哦,寻根,在电视上看多了这样的故事。子女受父辈之命,或是孙子、孙女受祖父祖母之命,千辛万苦地从海外或是从台湾送来一个小小的骨灰盒或是带走村头的一抔黄土,这便是“寻根”吗?或是像我,从地图的东部一直深入到中南地带,拜谒与我并无瓜葛的故园,便是寻根吗?
“真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老徐缓缓说。
【四】
真的,心中没有故乡吗?
如果是那样,为什么在外乡旅游时听到徐州方言会倍感亲切?那亲切不正来自他与你在同一个城市生活的相同的记忆,不正因为他会懂得你说的是哪栋楼哪条路甚至是哪棵树?!
也许,正因为我们有着同样的根。
也许,老家是一条大江的源头,而我们便是它细软的支流;也许,老家是一棵大树的根,我们便是它伸向天际的枝杈。
啊,好陈腐的比喻。
可是,老家真的如根。
它也许是一种牵扯,让我们大胆往前走却也让我们懂得回头;它也许是一种呼唤,让我们涕泗横流却也不敢放缓脚步;它也许就只是个地方,却让我们这些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随时打好包就往回走……
老家,有用。老家,也许它什么也不能给你,但它最起码可以给我们一份好坦然、好踏实,一种有根在的心境。正如妈妈所说,有老家在,我们的脚步便不会虚浮。
如今,中国电影工业迅速发展,人才辈出。可那凭借无限风光和情感暖流打动人心的真正意义上的公路片还鲜有人涉足。
也许有一天,有位导演愿用镜头录下西北的茫茫大漠,内蒙的壮美草原,江南的温婉小镇,西南的傣家竹楼,录下我们各自的老家,也录下我们的回家之路。
若起片名,就叫“寻根”可好?
备注:2010年末,于玥凭借此文通过了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初中组的初赛。
蛮童之歌
——影片《boyA》观感
《boy A》被称为英国独立电影在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中最重要的作品。“英国电影”和“独立电影”这两个标签注定为影片带来了与美国大片不同的视角和格调。从头至尾的灰黄画面下,徐徐展开的是一个始终不能令人舒心的故事。
谁的罪?
影片分两条主线进行,一条是出狱后的Eric在Terry的帮助下化名为Jack开始新生活的故事,另一条是Jack对自己童年的回忆。
童年的Eric因和朋友Phillip谋杀一个小女孩而入狱,影片借由一个个片段勾勒出了这一事件的过程。
Eric生活中充满了阴影。母亲身患乳腺癌将不久于人世,父亲始终对他不管不问,他在学校也得不到老师的关爱,更是常常收获同学们的嘲笑,还有身高力大的大男孩不怀好意地将他在路口堵住……
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Eric会选择孤身一人在山林中的荒石上苦坐良久,只得向自然默默发泄自己的不满。也就在这时,他遇到了一个与自己遭遇相似的男孩Phillip,两人也互相成为了对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好朋友。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相遇是的背景中有一座荒弃在草木中的耶稣像,耶稣脸上是他一贯的悲悯神情——这是不是在预先告知观众,他们之后所犯的罪并不真的在他们并不真的在他们?
两人一起逃学,一起配合默契地耍伎俩从商店里偷东西,一起在山野中玩耍。然而,这玩耍的方式实在让人觉得难以接受——从土壤里挖出蚯蚓来,挂在鱼钩上,钓上一条大鱼然后再用然后用刀子折磨致死,最后仍入湖中,看着那一抹鲜红在水中沉降。
这一切主要是Phillip所为,在面对蚯蚓或是鱼时,他的脸上都是一种残忍的表情,这不得让我心中一疼,是什么是他面对生命已能如此残忍?
也就是在那一天,他们遇到了令一个并不在学校的女孩,他们看到了女孩和另一个男人接吻,然后再起身离开。女孩过桥时看到了湖中的死鱼,但并未想到自己会遭到同样的对待。女孩遇见了他们,她充满优越感并带着羞辱的语气彻底激怒了Phillip,他用小刀割伤了女孩的手臂并拖至桥下,终于,Eric拿起了刀朝两人走去……
这桩命案惊动了许多人的生活,两个男孩一瞬间成为了千夫所指。法堂之上法官义正词严地诉说着两个男孩的罪行,他说是他们使人们失去了这个天真漂亮、满怀梦想、憧憬未来的孩子,他们都是有罪的,应该处以最长的刑期。但我想知道,又是谁使人们早早失去了Eric和Phillip这两个天真漂亮,也曾满怀梦想、憧憬未来的孩子?
不禁要问,这桩毁了许多人生活的命案到底是谁的罪过?
在最后要关押Eric时,Eric拼命向父亲求助,但父亲的表情仍是如此冷漠,无情的推开了Eric的手。这段情景始终在Jack脑海中挥之不去,冷漠不永远比恨更伤人吗?
Phillip曾和Eric谈及自己被自己的哥哥强奸的经历,他说,他当时只能闭着眼睛,想象一个有几百扇门的房间,从最远处的一扇开始关闭,逐渐靠近。他说他想自己如果能在最后一扇门关闭之前忍着不哭,他就不会再哭了。说到这时,他早已哽咽,这哪是一个孩子该承受的痛苦?
他们还只是孩子,所以Eric会在爸爸明令禁止去打扰生病的妈妈时还跑到妈妈的房间里去,所以会在法庭上不关心法官的陈词而专注于破了的座椅把手;他们还只是孩子,他们不是圣哲,没有坚强聪明到能巧妙化解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强忍一切不幸,所以当生活的苦难挤压得他们无法呼吸时,他们只知有选择逃避,只有选择去恨这个世界。
这也是这桩命案的本源。
所以,对于这桩命案,他们是犯了天大的错,但真正的罪,其实在当时法院上高高在上的许多看客身上,在所有曾残忍地给他们关上希望之门的人身上。
重生之路
是Terry给了Eric第二次生命。Eric获得假释时已经成年,在影片的一开始,Terry就送给了他一双新球鞋,似乎在祝他尽快走上重生之路。
在Terry的帮助下,他得到了Jack这个新名字,入狱的罪名是三次偷车去兜风而非谋杀,他成长在纽约,为了摆脱不良影响才来到了伦敦舅舅Terry家中。他凭借这个新身份开了银行账户,和别人合租了房子也找到了一份送货的工作。
但是这路不可能走得太顺畅,Jack与这个社会隔绝得太久而这个社会又变化得太快。当Jack第一次透过车窗重新阅读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大得纷杂得让他无所适从,Terry安慰他说:“别担心,呆得越久就越觉得它渺小,我保证。”
如今的Jack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叛逆的孩子,在监狱这部大的道德机器的锻铸下,Jack接受的是一套简单的判断事情的标准,这让Jack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时,总是显得格外的天真敏感。饰演Jack的英国新星安德鲁·加菲尔德表演出彩,他总能准确地表现出主人公困惑无助的表情。
但一切都在变好,他和同事Cries成为了好朋友,也和一个绰号叫“大白鲸”名叫Michelle的女孩坠入爱河,他逐渐拥有了正常人的生活,他和同龄人相比,他的人生像是绕了一个圈又终究赶上了大家的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也许是过去的经历使得Jack对生命有了更高的敏锐性,他在送货途中发现路的围栏有一个被冲开的缺口。他和Cries冲下车去,发现果然有一辆车冲下了山谷。Jack用小刀割开了安全带救出了一个女孩——像一个轮回一样,他曾用刀杀死过一个女孩,现在又用刀救了一个。
然而这部影片并不专注于对造成青少年问题的根源的一味控诉,而更主要的是寻求一条自我救赎,重新生活之路。人不可能不犯过错误,重要的是如何对待它。Phillip在狱中因无法正视自己的错误而自杀,成为了一个反面案例。一味地让过错在心头积淀成沉重的包袱,一味地自我折磨是无用的,重要的是正视它,然后真诚善良、帮助他人地生活着,这才是自我救赎之路——Jack做到了。
宽恕
过去的事对Jack还是或多或少地有着影响。Jack恢复自由的第一晚,住所外有安排两个人盯着他;电视新闻上一则案件被推测为成年后的Eric所为;救了女孩而大受表彰,报纸照相时,为避免被人认出而压低了帽檐……
最终,无论Jack多小心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就是Eric的事还是被公诸于众。
Terry的儿子不满Jack得到了父亲更多的关心,而Terry在酒后说出Jack是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更是大肆激发了他儿子的妒意。他拿走了Terry的手机,找到了Terry电脑里严加保护的有关Jack的信息,然后公开。
不忘当年的事的小报们又一窝蜂地跑了出来,Jack登上了头条,连Michelle受伤都被误认为是Jack所为。Jack丢掉了工作,Cries也认为是Jack欺骗了他,而Terry的电话又打不通,Jack一瞬间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绝望的他一遍遍自言自语:“我不是那个男孩了,我再也不是那个男孩了。”
Jack坐车到了海边,蔚蓝的海岸线和遥遥矗立的灯塔也许在别人眼里是迷人的风景,而在Jack眼中只是一片混沌的灰色。他遇到了女友,而Michelle告诉他她曾经试着原谅过他,但不会再试了。Michelle虽然深爱着Jack,但最终选择放弃的结局让人不得不扼腕叹息,这破灭的是Jack最后一缕希望。
他给Terry和Cries留下了电话留言,感谢他们曾给自己的帮助,然后他站上了灯塔,以最后茫然无助的表情面对着苍茫的大海……
看到这里不免心一揪,有了这么多努力,人们还是失去了这个善良正直,满怀希望的孩子。如果说Phillip是死在了无法正视自己的错误上,而Jack却是死在了他人不能宽恕他的错误上。
这也就是影片最主要的讨论——人们该如何面对一个曾犯过错误的人?Jack的老板在一开始曾说过,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获得第二次机会的权利,而当Jack的真实身份被揭露时,是他率先毫不犹豫地开除了这个不曾有过一点疏忽的员工,同样的,人们知道真相时,开始像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刺来敌对他排挤他,而完全无视已有多少证据表明他早已弃恶扬善。在这部影片中,你可以如此深刻地感受到,不宽恕竟然可以杀人。
其实中国也有不少与之类似的青少年问题的案例,从马加爵到药家鑫。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他们没有死,入狱二三十年后获得假释,我们该如何面对已入中年的他们?面对犯了错的人,我们总相信对他们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惩罚,但却忘了——上帝给了人们十字架,将人钉在十字架上是惩罚,而将十字架戴在胸前是宽恕。
宽恕,这两个并不复杂的字眼,也许就是打开人们心中本来已经紧闭门,带来希望之光的方式。
《boy A》的台湾译名叫《蛮童之歌》,这歌是唱得如此哀婉、沉重,像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落在了人们的心头,也发人深思——我们该怎样做?
还好,导演并不残忍,在Jack生命的最后,他看到的都是温暖的东西:火车上一位老奶奶温馨地叫醒Jack,告诉他到站了;女友告诉他她被他征服了;被Jack救过的女孩给他画了一幅画,画上的他是一个拿着刀的天使……
也许这最后的温暖是想告诉观众,温情还在,希望还在。
那花,那水,那土
我想要一朵花,一朵芬芳的花。啊,祖国,你会送给我什么样的花?
是不是一枝红梅花,不畏严寒,凌霜傲雪,为银装素裹的世界上色,告诉我要坚强,高洁;是不是一朵娇小的茉莉,纯白色的花瓣,纯白色的香气;抑或是一株牡丹,雍容华贵,卓尔不群,落落大方;还是一棵碧绿而又金黄的桂树,含蓄的桂花虽小,却香飘万里;难道是雪莲?西部的高寒雪山上,在别人达不到的高度,凝着冰雪开放,冰清玉洁。“耻与众草之为伍,何亭亭而独芳。”——是气势,更是品格。
这不都是在赞颂你吗,祖国!
我想要一瓢水,一瓢甘醇的水。啊,祖国,你会赠予我什么样的水?
是青藏高原上三江源水的清冽和纯净,还是滚滚黄河的浩荡和惊险,或是乡村里井水的甜美,乡亲们用它来洗衣,洗菜,淘米,日子也像井水一般甜润……要不,就是泉城济南每一个泉眼迸发出的欣喜与激情吧?每一汪泉水都是坚持与等待的收获。那水流在地下前进着,是那么黑暗,唯有坚持,才能享受到冲向光明的喜悦。这不是你吗,祖国?中国的历史中有那么多的曲折,而在曲折的黑暗之中,再微弱的希望,也是砍破黑暗的利剑!
啊,祖国,我还可以要一抔土,一抔质朴的土吗?那该是什么土?
是黄土高原上的黄土吗?没有伪装的黄土,透着激昂与火烈,那厚厚的土层,是粗犷,是阳刚,是孕育粮食的能量!还是东北的黑土?农民们在肥沃的黑土地上辛勤耕耘,种出大豆、玉米、和高梁。黑土地呦,带来的是无数的宝藏;还有江南的红土,那大大小小的丘陵上长满上了茶树,茶的绵长醇厚正是江南的味道;也许会是新疆塔里木河边的沙子吧?这沙子孕育了胡杨:“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在大漠中,只有胡杨能成林。它们根深十米,耐高温,耐严寒,只有它们敢在漫天黄沙中张扬地迎风起舞。
一抔土,是乡情,是根,是想家的理由。当游子们踩在了故乡的土地上,泪水浸润了泥沙,风中也有乡土的味道啊!
那花,那水,那土,那是祖国。
外婆家山坡上轻柔的野菊花,爸爸老家村头村尾嫩黄的油菜花;还有,田间小路边草尖上晶莹的露珠,乡亲们劳作归来时鞋底裤腿上的泥巴……
那许许多多的花呀,那浸润我心扉的水;那温柔敦厚的土地啊,滋养我黄色的肌肤。我怎么能不爱你呢,我的祖国,我的家?!
失败膏黄土
——渣滓洞白公馆游记
神州嗟浩劫,四族胜狼群。 民生号饥寒,民权何处寻?
兴亡匹夫志,仗剑虎山行。 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
——题记
七月的歌乐山,草木青青,蝉鸣阵阵,空气中带着点燥热。大巴在山中绕来绕去,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渣滓洞和白公馆。没想到,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人潮竟也络绎不绝。
渣滓洞和白公馆都是国民党用来关押共产党人和其他进步人士的集中营,江姐就曾关押在这里。导游说,当初国民党之所以选择在这个三面环山,一面临沟的荒僻之地建造集中营,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地形,它处在深山之中,四周有葱茏的树木,靠着地形的隐蔽,再加上森严的戒备,犯人必将插翅难逃。
进入这里,你仍然可以感受到电网、岗哨、铜墙铁壁的威力,一切还是那么阴森恐怖,几十年前暗无天日的阴郁似乎还留存在这里的土壤和空气里,它们并不因为今天汹涌的人流而减弱几分。来往参观的人们是那样的庄严肃穆,全没有在其他旅游景点你惯见的热闹和喧腾。
没有什么地方是天生为压迫和杀戮而存在的。渣滓洞原为人工采煤的小煤窑,因煤少渣多而得名;白公馆则原是四川军阀白驹的别墅。煤窑和别墅最终被派作了这样的用场,这中间的沉重意味,似乎是我们青春的心灵难以感受的,就像一个小姑娘天真的问她的母亲:“别墅怎么会用来关人呢?”她母亲无言以对,那沉默似乎是对过往历史的无奈。
几面青白色的大墙上的字依旧清晰可见:“领导看不到、想不到、听不到、做不到的,我们要替领导看到、想到、听到、做到。”它们就像一只只阴鸷的眼睛,让人不寒而栗。处在这样的眼睛的严密监视之中,当年的囚徒,失去的岂止是身体的自由?就有个别人经受不了身体和灵魂的双重折磨,而叛变投敌。
走进牢房,看到的是更“冷”的景象。
四面灰色的墙壁,一扇极小极小的窗子(有的牢房甚至连这样的窗户也都没有),低低的天花板下摞着一个又一个高低床位,20多平米的屋子,塞下的往往是二十多个甚至更多的人。可以想象,被关押在这里的人们该有多么的压抑。不要指望放风,因为院子的空间一样不大。这么多人关押在一起,生病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但生了病,他们不会被医治,只会被扔到隔离区让他渐渐死掉腐烂,而在隔离区他们只有一面墙和一片屋檐的遮蔽,还有的就是一张窄窄的破床……而一个阴冷的地牢里,摆满了用来审讯犯人的各种刑具,老虎凳、狼牙锤应有尽有……
和这阴森恐怖的氛围呼应的是内院墙上的教诲:“青春一去不复返,仔细想想,认明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青春一去不复返”——说得真动情啊,而关押在这里的有志青年们又怎会不知道呢?“认明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此时与此地的黑暗太容易被认明了吧!
共产党员们和其他进步人士没有屈服与妥协,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动摇不放弃,又或者说是什么信仰让他们宁愿放弃平安的生活而来这里受苦?
每间牢室的墙壁上都有一些文字,介绍当年烈士的生平以及他们书信和诗歌。他们大多年纪轻轻,出身于富裕人家,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深知国民党统治的黑暗与腐败,怀揣着对新中国的美好向往,明知前途充满无数的艰难险阻,却仍义无反顾地奋起抗争:办《挺进报》,参与共产党地下活动,组织川东武装起义……
其中最典型的是王朴烈士,他的母亲金永华曾在日本经商,他家是江北县首富,当王朴提出希望母亲拿钱支持革命的要求时,她毫不犹豫,变卖田产折合黄金两千两交给了儿子。解放后,党和政府向金永华老妈妈归还2000两黄金,她说:“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这位老妈妈八十岁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所以,当他们被关押到这里时,他们仍怀揣着崇高的理想与坚定的信仰。正如同蔡梦慰在《黑牢诗篇》所说的,“即使剪了翅膀,鹰,曾在哪一瞬忘记过飞翔” ?
在牢中,他们积极策反看守,沟通狱内外党组织,并利用短短的放风时间交换情报;他们还创办狱中《挺进报》,利用铁具挖地下道,争取越狱;他们还成立铁窗诗社,互相鼓励,永不言放弃……
牢房的墙壁上,仍有当初烈士们以心血书写,表明志向的诗,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当年他们的大情操,大理想,以及对祖国对民族深深的爱:“虎入笼中威不倒”、“愿以我血献厚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革命何须问生死,将身许国倍光荣” ……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烈士周从华的诗句:“兴亡匹夫志,仗剑虎山行。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因为心中有打破黑暗、建设美好新中国的理想,所以敢孤胆仗剑,勇闯虎山;因为有这样的理想,如今身陷囚牢,无法“成功济苍生”之时,也愿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滋养自己深爱的这片土地!
当时的天空有多黑暗,土地有多无情,如今在这夏日的阳光下已难寻踪迹,可是我们仍能看到他们用血泪挥洒的理想之光仍在这歌乐山上熠熠闪亮!
白公馆的一间牢房的墙壁上,挂着的正是《红岩》作者罗广斌他们当年按照想象绣出来的五星红旗。他们用红色的被单做旗面,旧衬衣做五星。这面五星红旗并不如真正的五星红旗那样鲜艳夺目,五颗星的位置也完全不对,但它同样神圣光辉,因为它承载了这里的所有人的理想与希望!
1949年11月27日,蒋介石亲自下令毛人凤杀掉关押在这里的所有政治犯。松林坡下,枪声刺耳,壮士的鲜血染红了土地;紧锁铁门的牢房,被浇上汽油,一把火烧红了天际……
我不禁又想到那句诗,“失败膏黄土”。此刻,这片土地上万木葱茏,平时在家中用来盆栽的滴水观音竟在这里长成了偌大的一株又一株。果然,他们是用自己的鲜血滋润了这片土地,用自己的理想照亮了新中国!
重新回到大巴上,七绕八绕之后,眼前渐渐现出的是现代繁华的重庆新城。渣滓洞与白公馆,也许已经过去,而眼前的却代表着现在与将来。但是,走在民族振兴的漫漫长路上,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铭记的,正是“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的理想与奉献精神啊!
对于我们这些青年学生来说,更要记住,先烈当年亦书生!
我的文字梦
我从小就是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小时候听科学家的故事听多了,常梦想着做一个居里夫人那样的科学家,后来才发现,科学家这种勤勉的工作实在不适合我;后来又不知是听了谁的古筝演奏,被那流水般的声音深深打动,就希望自己的手指也能拨动出那样好听的声音,缠着父母买了一架不菲的琴,可练了不到半年就决定放弃。
这样看来,我的文字梦算是我坚持时间最长的梦了。
满月的时候抓周,我选择了钢笔,这让我当语文老师的妈妈乐得合不拢嘴,一直当做一件可以向人夸耀的事情。现在想来,那时床上估计也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吸引我的注意,才选了钢笔,但转念一想,这总比宝玉抓了胭脂盒子强些。
但我喜欢笔,喜欢文字,喜欢写作,倒是真的。
五岁时创作了第一首小诗,是这样写的:“一朵朵花里有心,一片片草里有善。”到了第三句,因为有一个字不会写,就搁笔了。上小学前,妈妈我给我讲睡前故事,我总是要妈妈讲了一个又一个,妈妈累了,我就给妈妈讲我自己编的故事,妈妈睡着了,我把她摇醒,叫她接着听。不知那是不是算我创作的开始?
说实在话,我最渴望的就是别人在文字上肯定我,
上小学时,语文课多,周记、小练笔什么的也是挺多的。我每次都将它们看得很重,作文交上去后就忐忑不安地等着老师的评语和分数,若是成为范文就更是激动不已。现在想来,我的文字梦还真有不少是小学语文老师给我推的波助的澜,她广泛的阅读给我勾画出一个无比诱人无比光辉的文学世界;也是她让我相信,我自己的笔头有“妙笔生花”的能力。
想来我的“文字梦”真是膨胀得可以,早早的就开始了“文学创作”。从小学六年级起,我就开始写各式的小说,各色奇思妙想的故事。我记得我写过一个故事,讲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大林子里全是灰色的鸟,有的会唱歌,有的会打扮,可有一只鸟只会往高处飞,被叫做“呆呆鸟”。最终,会唱歌的变成了百灵鸟,会打扮的变成了孔雀,而“呆呆鸟”变成了苍鹰,振翅高飞在蓝天之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故事叫《呆呆鸟先飞》。
后来,我写武侠,写魔幻,写言情,写校园故事,还写过男同性恋;中篇、短篇、长篇、微型小说更是一一尝试。但很少有写完的,多数只有一个精彩引人的开头。为什么要放弃呢?常常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达不到自己心中想要的目标,于是泄愤般地撕成碎片,或随手一扔,不予置理。但每每还会重新买一个漂亮的新本子,开始描画一个新故事。
每每反思,到底是什么使我继续下去?难道我真的相信凭着自己粗短的见识,狭窄的涉猎,平庸的文笔,就能写出自己心中所想的鸿篇巨制?难道我可以忽视写小说会占用我大把的学习时间?
我希望自己给出答案。小学时,我只是想用文字记录我自己可爱的灵光一闪的想法,初中时我开始想用此来向人们展示我的所思所想,以及我对世界的认知。即使无法像大家一样,借由文字清晰地表达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嬉笑怒骂,深爱与憎恶,但仍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写作。
一直以为自己班上的那几个读者就是自己写作的动力,后来才发觉,真正听你的故事的,只能是你自己。就像《追风筝的人》的作者在序言里说,他的故事都是写给自己的。
以前觉得写作是你同这个世界沟通的好方式,后来才发觉,原来写作的最终目的是自己与自己的心灵在对话。
作为“哈迷”的我听闻罗琳在创作《哈利波特》第八部。我想我能理解她的动机,不是为钱,不是为数以亿计的读者,是因为她自己对这个故事有放不下的爱,即使没有人会看,她还是会把这个故事写完,因为这个故事是她写给她自己的心灵的。
班上有一个女同学,一直很喜欢我的文笔,自称为我的“粉丝”。她曾在我的本子上留下这样一段话:
“只有无聊的生活者,没有无聊的生活。写作是一种好的生活方式,真正好的作者一定会有好的生活。”
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文字梦的最终目标不就是成为一个拿起笔来就觉得自己无比幸福的人?
七堇年说年少的时候可以不知天高地厚,信马由缰地写下去,因为你只求一个人能倾听你讲一个故事。但是,她怎能忘记,真正的读者始终只有你自己?
至今,我的文字梦仍在。我不知道自己有朝一日会不会成为作家,也无从猜测自己面对着印刷成册的自己的文字时的心情,是想着销量,还是想着口碑?我只求我在那个时候,仍能从铅印的字里行间,看到自己来自心底的最真挚的心情。
备注:于玥凭借该文闯入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初中组全国总决赛,并最终获得全国二等奖。
雨声里的痛
沿着浣花溪,到了杜甫草堂。
我们是踏着杜甫的诗和雨声走过来的。雨不大,却绵绵地下个不停。一点点的雨滴落在刻有杜甫诗歌的地砖上,碎了。
路是灰色的,天也是灰色的,一切好像都回到了千年之前,只是草堂已不同。原本脆弱的茅草屋如何经得起岁月的冲刷?倒了,早就倒了。而人们偏偏要将草堂再盖起来,人们要一个可以怀念杜甫的地方。
如今的草堂很大,是多次重修的结果。很多地方都辟为杜甫的纪念馆,介绍杜甫,介绍杜甫的人生,介绍杜甫的诗。也许正是写于这里的缘故,《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前前后后,竟占了大半个展厅——“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阵秋风,一场秋雨,竟也能如此轻易地破坏了杜甫的家,破坏了那么多有志之士的家。杜甫痛,为自己痛,也为天下寒士而痛,这苦楚,化在了千年之前成都的雨声里。
草堂很是全面,收集了许多后人为杜甫所画的像或刻的雕塑。在“诗史堂”的中心,放着一尊并不大的杜甫半身铜像,两边有一副朱德元帅题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雕塑泛出淡淡的金属光泽,而杜甫的胡须却闪着耀眼的金光!
一个导游带着一个旅游团走到雕像前面,声音不断地从扩音器里传出:“……大家可以看到杜甫的胡子是与其它地方的颜色是不一样的,因为古人作诗的时候喜欢摸胡子,所以胡子特别亮。大家可以去摸一摸,摸一摸你就有文采了……”导游还未说完,已有不少游客伸手去摸胡子,不,是“抓”,抓着杜甫的胡子和杜甫合影。我的心痛了一下。
难道杜甫值得大家纪念的就只有他的胡子吗?他的痛呢,那个时代的痛呢?
杜甫的痛是全天下人民的痛,是“国破山河碎”的痛,是“路有冻死骨”的痛,是感时伤怀的痛,是一个时代的痛。
一个诗人不是靠他本身的痛苦而伟大,而是因为他们痛苦的根子深深扎进了社会和历史的土壤。一个诗人的痛源于他对社会的爱,杜甫的痛成就了一位人格伟大的诗人,如同河蚌体内的沙粒,形成了我们民族的璀璨的珍珠。
草堂是我们向杜甫顶礼膜拜的地方,但该膜拜的绝不是他的胡子,而是他源于爱的那种深沉的痛,这才是较之原来规模大了数倍的杜甫草堂的存在原因。
我的脚步踏乱了肃穆的雨声……
尊 严
你的出场并不光鲜。
温和明媚的阳光里,桃花笑得妖娆,玉兰开得恣意,闲来无事的老人们坐在楼下闲聊,连此时的天光也透着一种叫幸福的颜色。
而你在这样的环境下,就这样出场。
“吱呀吱呀”不停叫唤的老旧三轮车,绿漆皮已经掉落,车上堆着各种废品——铁罐子、饮料瓶、塑料袋,半只玩具熊……你与这里的风景好不协调,那阳光好像怎么也照不到你已洗得发白却又沾上了新的污点的衣服上。
我仔细地打量着你,几乎不能确定那团衣服里包裹着的是一个女人的躯体。
你开始工作。最近,物业人员聪明地将垃圾桶由地上转为埋入地下,环境显得美观了不少,却也大大增加了你工作的难度。你探身下去,一只手撑住垃圾桶的边口,另一只手在里面打捞,还不时拿什么东西到眼前看看。若是找到了油桶、纸壳之类的东西,你便满意地笑笑,直起身,放到你的三轮车上去。
老人们相互以目示意,或交头接耳。你这个闯入者显然干扰到了他们静谧安适的生活。你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目光急促而又不安,脸上飞上了一片羞惭的红色。
你为什么会感到羞惭与难堪呢?
这是多么丢人、不体面的工作啊!这也能称之为“工作”吗?
但你很快平复下来,眼睛中透露出一股淡然的神色,继续趴到垃圾桶边,开始你的工作。
我原以为你会立刻掉头走开,以守护住自己的尊严,可是你没有。是什么使得你可以继续弯下腰去?
我原来以为,尊严是支撑生活得以继续的一根柱子,没有尊严的生活还能有什么意义?可是你眼中的决然是不是意味着你已懂得,能不怨天,不尤人,自食其力,顽强地生存下去,才是最好的自尊?
你的身子又一次埋进了垃圾桶内。那弯曲的弧度,坚忍而又倔强,它,不也叫做“尊严”?